新京報訊(記者彭鏡陶)4月15日11時06分,石景山區(qū)一住戶家中鋰電池起火,火災致該住戶南側臥室內的桌子、床鋪、空調等物品過火嚴重受損,其他房間也存在不同程度的煙熏痕跡,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。


床鋪被充電的充電寶燒損。圖源:石景山區(qū)消防救援支隊


經調查,該起火災系住戶放置在南側臥室桌子上充電的充電寶內鋰電池發(fā)生熱失控所致。當日早晨,住戶將充電寶連接電源充電后,外出前往公園散步,起火時屋內無人。


石景山區(qū)消防提醒廣大居民,充電寶在以下幾種情況下存在自燃爆炸風險:


一、無法散熱:充電寶充電時放在被子、盒子等不利于散熱的環(huán)境,或者放置在炎熱天氣室外、發(fā)熱機箱等高溫區(qū)域,都有可能引發(fā)充電寶的自燃爆炸。


二、過度充電:不要過分依賴充電寶的過充保護,已經充滿電還繼續(xù)一直插著充電器,不但會減少充電寶的使用壽命,長期過度充電也有可能導致充電寶爆炸。


三、劣質產品:給充電寶充電的充電器不能使用劣質產品,不但質量沒有保證,還有引發(fā)充電寶爆炸的風險。


四、摔、碰、擠壓:摔、碰、擠壓等,可能會造成內部零件錯位、電芯泄漏等,從而引發(fā)充電寶爆炸,充電寶外觀稍有鼓起時就必須停止使用。


五、頻繁使用:頻繁使用充電寶,充電寶使用壽命將盡時可能起火爆炸。


此外,外出前務必仔細檢查家中電器設備,及時拔掉各類充電器、電器插頭,做到人走斷電。


編輯 楊海 校對 陳荻雁